国内外锂电池及其负极材料回收模式的差异
国外回收是生产方付费,国内回收是回收方付费。国外普遍以电池生产企业承担主要回收责任,并且需要付费处理电池。美国方面,政府规定了电池生产企业负责主要电池回收责任,并推动建立电池回收利用网络。
此外,美国国际电池协会还制定了押金制度,促使消费者主动上交废旧电池产品;德国方面,电池生产和进口商必须在政府登记,经销商要组织收回机制,同时用户有义务将废旧电池交给指定的回收机构。
这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和建立了完善电池回收体系;日本方面,主要由电池企业通过“逆向物流”构建回收渠道。由于日本国民对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有较强的认同感,可以利用零售商、汽车经销商、电池租赁企业加油站的服务网络向消费者免费回收废旧电池进行处理。
国内回收市场整车厂为第一责任人,回收厂付费模式。根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建立回收渠道回收动力汽车退役锂电池。同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及第三方回收企业合作共建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整车厂和电池厂承担回收电池的责任,整车厂应该建立溯源系统及回收网点,向车主提供回购、以旧换新、补贴等鼓励措施,及时共享电池拆卸贮存技术、回收网点等信息;电池厂的产品结构设计应标准化易拆解,进行电池编码管理,并加强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池拆卸贮存技术、回收网点等回收相关信息,并且把电池信息上传到国家建立的溯源信息系统中。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第三方)为承担回收后端电池综合利用关键性角色,由整车商提供拆解技术信息的支持。
新能源汽车4S店、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承担回收辅助性角色,在电池维修、拆卸和更换时核实新能源汽车车主信息,将废旧电池移交至回收网点,不得移交其他单位个人。一般来说,电池厂与综合利用企业需要合作进行回收,均可以进行处理前的检测。
来源:思瀚产业研究院发布《-年中国锂电池及其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市场投资规划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