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45亿参与投资年产20万吨
来源:挖贝网
挖贝网8月4日,盛屯矿业()发布公告,公司于年8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伟明环保、永青科技、欣旺达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并根据合资协议及在合资项目持有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5亿元投资合资项目。
公司于第三届投委会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拟与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集团”)、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初步设定的结构为:公司持有30%的股权,青山集团持有19%的股权,伟明环保持有51%的股权,同意由公司管理层与合作方确认最终股权比例并签署相关协议。
年5月成立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合资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9%的股权转让给伟明环保,将持有合资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青科技”),将持有合资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转让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10%股权。
公告显示,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NF59J64
成立日期:年5月2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注册 法定代表人:项鹏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据了解,本次合资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上控资源、下拓材料”发展战略的进一步体现,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及技术优势,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新材料产业链企业的合作。本次合资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利于完善公司新能源金属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涉及的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分期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盛屯矿业致力于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新能源电池所需的有色金属资源,重点聚焦镍、钴、铜、锌金属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