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电池将禁用三元锂电池
背景:
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和专家,总结从年至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成功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号)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年版)(征求意见稿)》。
电化学储能的要求:
在意见稿的2.12提出了防止电化学电站火灾事故中提出了以下几点关于锂离子电池的要求:
1.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2.锂离子电池设备间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应单层布置,宜采用预制舱式。站房式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单个防火分区电池容量不宜超过6MW·h;超过6MW·h时,室内应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系统的灭火效果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意见稿2.12.6的规定;
3.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当H2或CO浓度大于50×10-6(体积比)时,应联动断开舱级和簇级断路器,联动启动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
4.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内应设置防爆型通风系统,排风口至少上下各1处,每分钟总排风量应不小于设备间容积(可按照扣除电池等设备体积后的净空间计算),合理设置进风口、排风口位置,严禁产生气流短路。通风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意见稿注意事项:
1.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对于中大型的定义标准中没有定义(也没有查到相关的定义,如有知晓可以告知),还属于一个灰色地带,但笔者理解的电力储能用的电化学储能系统都应在中、大型范畴内,故仅从电力储能系统来说三元锂电池应该可以说是被禁用了;
2.梯次利用的电池也被纳入不宜采用的范围,前几年一直主张动力电池退役后在储能系统中再次利用,也有很多公司在做相关方面的研究和测试,但意见提出对梯次电池的使用要求后,动力电池在电力储能电池领域的再次利用可能也会被打入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