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产能过剩投资过热两部门因时因需适度扩
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近来随着下游需求及产业规模爆发式增长,叠加多重因素影响,国内锂离子电池(下称“锂电”)产业链供应链阶段性供需失衡严重,部分中间产品及材料价格剧烈波动超出正常范围;上下游对接不畅,部分领域出现囤积居奇、不正当竞争;部分环节产能盲目扩张,低质低价竞争时有发生。
《通知》从推进锂电产业有序布局、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高质量锂电产品供给、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五方面着力,保障锂电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
《通知》指出,指导锂电企业结合实际和产业趋势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在关键材料供应稳定、研发创新投入充足、配套资金适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时因需适度扩大生产规模,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发展和恶性竞争。
《通知》提出,加强锂电行业产能、投资等运行情况监测。联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及产能短缺、投资过热等问题,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同时,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要求,完善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锂电行业产能、投资情况监测坚持科学谋划,推进锂电产业有序布局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十四五”制造业系列规划和《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实事求是制定本地区锂电产业发展政策。
指导锂电企业结合实际和产业趋势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在关键材料供应稳定、研发创新投入充足、配套资金适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时因需适度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发展和恶性竞争,建立创新引领、技术优先、公平竞争、有序扩张的发展格局。
《通知》指出,要加强供需对接,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对接交流,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鼓励锂电生产企业、锂电一阶材料企业、锂电二阶材料企业、锂镍钴等上游资源企业、锂电回收企业、锂电终端应用企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合作共赢。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要求,完善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锂电产业上下游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监测预警,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方面,《通知》提出,加强锂电行业产能、投资等运行情况监测。联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及产能短缺、投资过热等问题,深入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发布产业态势、行业预警等信息,引导行业加强自律。
建设全国锂电统一大市场《通知》还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保障高质量锂电产品供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引导锂电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根据锂电产品本征安全、工艺安全和防护安全等需求,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加强质量管控,优化工艺流程,获得质量认证,提升检测能力。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锂电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锂电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自查,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形式公开质量自查情况。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强标,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锂电产品质量抽查。
此外,还要优化管理服务,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割裂,共同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锂电统一大市场。加强对锂电产业链供应链重点项目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引导锂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或迎广阔发展机会国信证券研报指出,下游旺盛需求,带动三季度锂电池行业业绩保持高增长,营收增速环比向上,期间费用率稳步下降。锂电池行业共计87家上市公司纳入统计。年三季度锂电池行业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同比增长87.1%,环比提升5.0pct;实现净利润.5亿元,同比增长.0%,环比回落40.0pct,同比增速仍领先营收;毛利率24.2%,环比降低3.8pct;净利率15.7%,环比降低2.6pct;行业规模快速增长,推动期间费用率稳步下降,三季度期间费用率8.1%,环比下降0.3pct,同比下降2.8pct;研发费用率3.8%,保持稳定。
而在锂电池回收方面,日前工信部就拟公告的符合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宁德时代、格林美、华友钴业、中伟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在内的41家企业进入本批次企业名单,叠加此前三批名单,国内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将超80家。
9月16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黄利斌曾表示,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大监管约束力,强化电池流向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总结,遴选推广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成熟经验和典型项目,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引导各方高质量推进回收体系建设。
中博联智库特聘专家张翔在接受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企的背景下,回收电池并对相关原材料提炼再利用,将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同时,“电池回收有利于环境保护,降低废旧电池对土地的污染。新能源汽车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国家将给予很大支持。而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又是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将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机会。”张翔告诉记者。
天风证券研报认为,在中性预期下,预计年动力电池回收的市场总规模将达到.4亿元,年-年复合增长率达58.3%;而在乐观情形下,年动力电池梯次+再生利用市场总规模则有望达到.9亿元。
责编:王璐璐
校对:陶谦